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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鏡爆封面 #週刊宏不讓
在臺灣少子化已經很嚴重,現在又爆出讓人痛心的虐童事件。根據《鏡週刊》報導,台北某幼兒園最近爆發老師集體凌虐十多名幼童案,獨家取得兩名女老師施暴的監視器畫面,園長及教保員明明有看到,卻視若無睹。更令人錯愕的是,台北市長蔣萬安的孩子也曾在同集團的托嬰中心上課,蔣萬安與妻子署名的感謝卡片,被業者拿來當招生招牌。對此,台北市教育局回應表示,目前除了將老師停職,也針對該幼教集團違規從事教保服務、聘僱不具教保人員資格的教師、超收費用、未善盡管理監督責任、延遲通報、知情不報等違規事項,合計裁罰逾50萬元,調查小組也已檢視相關畫面,將與家長進行訪談,預計1個月內做出行政懲處。
【本集重點】
惡魔師虐童鐵證
- 幼兒園是否強制規定要裝監視器
- 家長如果想調閱監視器畫面怎麼看?
- 註冊費8萬月費3萬 家長自責送孩子進火坑
群聯電官司翻轉
- 97個投資人委任投保中心求償6.97億
- 搭上AI浪潮 低調布局NASA月球計畫
【延伸閱讀】惡魔師虐童鐵證/蔣萬安感謝函被當活廣告 北市惡魔師虐童鐵證畫面獨家曝光
📚小辭典:「教保員」與「幼兒園教師」差在哪?
- 教保員:須為幼保相關科系畢業,主要負責2-6歲幼兒的照顧與教育,在公幼體制中屬於「契約進用」人員。
- 幼兒園教師:不限科系,只要修畢一般大學幼教學程或學士後學分班(補齊幼教專業學分),並通過國家教師檢定考試與半年實習、取得教育部發給的「教師證」即可擔任。
在幼兒園的實際班級裡,教保員與教師不論職稱,在教室內皆通稱為「老師」,共同分擔教學、照護與行政工作。依規定,幼兒園的5歲大班,每班至少要有一位擁有「幼兒園教師證」的老師,這是大班的法定必要師資,不能全由教保員帶班。但在未滿5歲(例如:幼幼班、小班、中班)的班級裡,兩位帶班人員的「身分組合」就比較彈性,全部由教保員來帶班也是完全合法的。另外,如果該班招收的學生人數很少,未達到強制的師生比標準,園方合法只需要派1位人員帶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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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本節目是由《鏡好聽》製作播出的《鏡爆點》,每週二上線全新內容!】
主持人:劉志原、吳明曄
錄音師:劉寶苓|製作人:邱致潔
封面圖片來源:鏡週刊(讀者提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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